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

禁笛



管制交通的额外把戏,除了“禁怠”之外,还有“禁笛”,就是不准揿喇叭。

以前考交通规则的时候,只知在医院范围内禁笛,其他时间、地点、对象,以及长号短笛,悉听尊便。

不过,我们的马路上发展出一套特有的“江湖禁忌”:把按喇叭视为挑衅行动。所以,在马路上按喇叭,若遇上路霸,轻则口角,重则拳脚。

好几年前,曾有一位类似“威爱屁”人物,因有人对他按喇叭,一时蠢血上冲,居然拔枪射击,闹得很大,可惜我忘了他的结局。

由于在路上按喇叭冒着凶险,驾车人学得眉精目企,会看对象。遇到像我一样颤巍巍老头过马路,他就喇叭长号,甚至加速冲来,看到我仓惶逃命的窘态,得意地长啸而去,或者也可能“长笑而去”。

也就是因为有了这个江湖禁忌,我们的马路和城市相对地安静,所以官府办不到的,江湖办到了。

读小学的时候,有课文说,火车刚面世时,声音隆隆响,反应并不好,有村妇埋怨说,她的母鸡吓得不能生蛋。

如今,火车、汽车、船艇的笛声惹得神憎鬼怨。前些时候去过中国,各大城市的噪声着实难顶。印象中是汕头最可怕,街上笛声“很结实”,即不是断断续续,不是忽强忽弱,而是一路高分贝,司机的手一路不离那个喇叭。最安静的城市是厦门。近几年中国其他城市也在努力整治噪音,禁笛或限笛,包括火车,汽车,船艇,以及夜间禁打桩,据说效果明显。

但鉴于中国和大马的国情颇有相同之处,即:政策是良好的,落实是偏差的,官僚是另类的,人民是“独揽”的。所以,我在这里只说自己经历过的厦门,的确很安静。

查一下厦门禁笛的资料:各种车入市禁用高音喇叭,低音喇叭也不得随意用,还有时段和地区限制,譬如夜间就不准用喇叭,而是用车灯警示。

按笛也有细致的规定:每次按不得超过半秒钟,最多连续三次。此外,还有很体贴的:不准用喇叭唤人或叫门,唉,这两样正是我的芳邻所喜而我所苦的。

回想咸丰年间,有位爱闹的朋友不知从何处买了一辆还能开动的老爷车,敞篷的,傍晚就载着他家那一窝孩子上街兜风,路人绝倒。最惹笑的是那车的喇叭,是个小喇叭,一头是橡皮圆球,就安装在右侧车外,司机伸手一捏,就波波叫起来,很有娱乐性。如果今天大家改用这种喇叭,那个江湖禁忌就破了,因为波波声没有挑衅味道,倒像是当年给我理发的大叔进村来了。

1 条评论:

Short short 说...

驾车心情好
处处风景俏
传来车笛声
才知塞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