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交通除了禁怠、禁笛之外,还有“禁摩”。
摩者,摩多西卡是也,有人称“摩托”。
禁摩而成为花边新闻,传播四海又凑巧被我看到的,是深圳。新闻中说,禁摩的两大理由是:减少交通事故,减少犯罪活动,因为摩托容易出事伤亡多,而摩托犯罪案也日益严重。
当时我们这里正吹着摩多西卡劫匪攫夺手提袋的烈风,凶残匪徒草菅人命,市民惶惶不可终日,而警方束手无策,所以读了这则新闻,拍案叫好,认为这正是釜底抽薪的绝招,因为如果没有摩多而是凭飞毛腿攫夺,很容易被人围捕,匪徒不得不三思。
但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那是新山区市民辛辛苦苦捉了一个攫匪徒交给警察,第二天赫然看到那个匪徒施施然在街上漫步,逍逍遥遥看风景,原来是被警局释放了,叫大家面面相觑。也许“假热心”的市民有点后悔不该去给警察大人添麻烦,我猜的。
由此可见,消灭劫匪不是靠大家捉的,而是靠更好的办法。我在这里向警方提出高明建议:一、鼓励市民少报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若为了补办证件而非报不可,就说是遗失了,不要说是被抢了。三、警告报纸不可整天刊登这类新闻,以免影响旅游业。如此一来,治安情况必然大大改善焉,希望警方采纳。
回头说禁摩:我驾车的时候,最怕群摩前呼后拥而来,从我的左边右边呼啸而过,叫我“心头鹿撞”。步行过马路的时候,等红灯所有的车辆都停了,从车阵中横过,却有摩多钻缝抢路,惊险万分,防不胜防。
不过,中国一些城市的禁摩却没有提到防匪防祸两大原因,而是纯粹从管制交通着想,如塞车、污染等。除了摩托,小型车也包括在内,其中一条理由是:妨碍观瞻。譬如以前北京有很多“面包车”载客,简称“面的”,那时是不准进入高级地区如王府井的,现在则完全不准入市。
禁摩也引起很多争论,说是政策向有车的富人倾斜啦,剥夺了穷人使用道路的权利啦,使小市民谋生更不方便啦,甚至剥夺了他们的“幸福感”啦。更重要的,这个措施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
争论虽多,迄今没听说禁摩措施被取消。
我们这里当然不禁摩,一来西卡车祸是“本区域最少的”,二来西卡犯案也是“本区域最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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