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苏丹街,五十一年前

我从南马小城市来到吉隆坡打工,第一步就踏上苏丹街,向公司报到。时间是1961年1月初,我真不想推算那是多少年前的事,

那时的南洋商报还没有报馆,只有一个办事处,就设在苏丹街嘉应会馆楼下,由一位主任管辖。同时来报到的还有另外三位。这次一口气考取四名记者是破天荒的,所以郑重其事,在中南马四个城市设考场,录取了四人,三人来自柔佛,一人来自雪州。四人是来隆受训,说明是三个月,然后外放到各地。我们不是科班出身,是“师徒制”,跟着有经验前辈跑。

从那天起,我每天的生活就围着苏丹街转。

最初一段时间是学习法庭采访,大概两个星期。那应该是最方便的,因为法庭就在步行距离之内。出勤时,沿着苏丹街往柏屏戏院方向走,越过“指天街”,穿过“大树头 ”,就上 “玻璃山”。玻璃山是个小山岗,绿草如茵,有几排低矮建筑,就是各级初级法庭。

方言把“法庭”叫做“玻璃厅”,而“玻璃 ”据说来自Police,不知是否有根据。玻璃山就是法庭山,现在当然没有玻璃山,它被铲平,建起宏伟的马来亚银行总部大厦。“大树头”留在人们记忆中,指天街也改了名叫祯禄街。

采访完了就沿着同样的路线回办事处,我写的稿只是给主任看的,要刊登的稿是由那位正式记者写的。那时期很早截稿,大概是下午四、五点就打包赶送机场,寄到新加坡报馆编排印刷,第二天由飞机载来。机场不远,就在旧机场路的那个旧机场。

放工之后,我沿着苏丹街往河边方向走,越过茨厂街、谐街,来到巴生车站搭车回住宿处,我寄居旧巴生路三哩一位老中医店内。

如此每日往返,迎着朝日走进苏丹街,踏着夕阳离开苏丹街。

苏丹街-玻璃山-巴生路,那是生活里的长线。还有短线。

办事处正对面是老牌鸡饭店南香,往右百步之内是大排挡双英斋,可以解决一天的吃喝。那时候的商店比较富有人情味,或者说,服务很人性化。不论是一碗面、一碟饭、一杯茶,只要打个电话,店里的伙计就会送来。之后,他又回来收碗碟。我不知吃了南香多少粉面,多少鸡饭,也不知吃了双英斋多少“上汤煨饭”。

漫步苏丹街,街头的柏屏戏院,那几天的广告画是大大的伊丽莎白泰莱剧照,于是我在这里看了在首都的第一场戏,却忘了戏名。

街上有一间药材点,可以为客人煎药,我曾光顾一次。药店对面小巷里,有老师傅为顾客理发,顾客坐在凳子上,靠街的一条柱子上挂着个手写街招,赫然是“包医烂耳”。

这条街上还有寿板店、积善堂(殡仪馆)、廉价小客栈,有应招女郎出入。星洲日报的办事处也设在同一条街上。

客栈、药店、寿板点、殡仪馆、报社,这些互不相干的行业,却有好事之徒把它们串联起来成了“一条龙服务”,即是:有人去客栈风流,不幸得了恶疾,就到药材店抓药,终于药石罔效,一命呜呼,于是家人在街上买个棺材,摆在积善堂,顺便到两家报馆发讣告。

在茨厂街转角处有个纯华文路牌写着“苏丹街”三字,字体老练,不似其他政府通告中的华文充满童趣。这是我所见的唯一华文路牌,比槟城的“附有华文”路牌早了很多,它应该是个文物了,却不知谁收藏。其实早期的商店招牌和会馆匾额很多是名家墨宝,譬如酒商公会四个字是于右任手笔。后来华文成了招牌上的附属文字,多由匠工制作。

我在吉隆坡不到三个月就“下放”了,大概只有两个月左右。初出道时的兴奋和忐忑,以及对大城市的好奇,各种感觉都慢慢消磨在苏丹街。

一年八个月之后我又回到吉隆坡,报社已经不在苏丹街了,搬到十五碑地里华路,成了有规模的报馆。

回想早年的苏丹街,不似茨厂街和指天街那么喧嚣,显得优雅的闲适。车不多,街边可以任意停车,没有黄线,没有收费格,很是自由。如今,新旧建筑杂陈,高低对立,感觉极不和谐,车流不息,要越过马路就像在赌命。虽然如此,人们依然珍惜,不愿见到它在发展的名堂下被消灭。

当年的“一条龙服务”不知去了哪里,但是老店南香健在,依旧门庭若市,却不知店内人事几番新。我与南香鸡饭的情缘未断,前几天还吃呢。

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昔日舞老虎,今天迎老爷

全世界都在庆祝华人新年,不知是当今传媒发达,或者真的是大中华已经抖了起来,觉得今年特别热闹,鬼佬们也知道这是龙年,真是龙行天下。在异国的街市,锣鼓喧天,龙狮翻腾,白皮的黑皮的洋人驻足围观,既好奇又迷茫。

这种情景,难免激起一点旧情怀。忘了在哪一本什么书中读到,当初华人大量移居这个地方时,也带来各种本地前所未见的奇风异俗,尤其是过年过节,神轿出游,娶亲出殡,都是穿街过巷,惊天动地,引得土著们睁大眼睛围观,恰似今日的洋大人。

那时也,人心未受污染,清净无垢,没有执着,没有分别心,你热闹自热闹,我观赏自观赏,各无猜疑。

后来出了政客,骑着脚踏车深入穷乡僻壤,声嘶力竭鼓吹分别心,强调“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要分得清楚,“我们”的要捍卫,“他们”的要远离。

七十年代有一句名言,烧成灰也不会忘记,那是一位飞机失事跌不死的高级部长说的,他说,华人为什么要舞狮?我们这里没有狮子,只有老虎,要舞就该舞老虎。

这是文化歧视不用说,更巧的是那个年代社会上正流行着一种“老虎秀”,所谓老虎秀说白了就是黄色架步里表演的活春宫。把舞狮改成舞老虎已经是一气,又联想到老虎秀,华人社会这个气可真够大,这个伤也真够痛,它的后果是到处开始设立醒狮队“反制”。

一句“舞老虎”标识着一个时代的暴虐。那是一个非常排斥舞狮的时代,既然舞狮不能接受,其他含有中华文化元素的就更不用说了。什么才可以接受,什么不可接受,由某些人说了算。

七十年代,一次又一次的马来人文化大会的召开,给国家文化下了定义: 马来回教文化是国家文化的基础,其他只有符合这个价值的才能接纳为国家文化。当然,华社的反弹是召开一次又一次的文化研讨会反击,可惜不记得有什么定论,只是强调多元。

很多不符合这个价值的东西都靠边站了。一位做广告牌的小作坊老板诉苦:国庆看板都已经做好了,却临时被拒收,因为上面写着“多元民族,多元文化”。他们要改为“一个民族,一个文化”才肯接收。

于是,很多人觉得国庆节目不好看了。

争取文化权利没有停止,偶尔也有好消息传来。有一次,传出国庆委员会已经决定接受象棋为国庆节目了,马华声明是他们的功劳,大家高兴到双手擦耳朵。

历史进入阿吉哥时代,进入“一个大马”时代。

阿吉哥日前宣布,柔佛古庙出游和槟城的大旗鼓,可以纳入国家文化。之前,舞狮舞龙也获得“平反”,不再弹舞老虎的老调。(古庙出游当地有方言说是 “迎老爷”)

消息值得欢迎,可惜迟了四十年。如果当年不要舞老虎而是接受大旗鼓和迎老爷,那是多么温暖人心的事;如今荣获国家认证,只能说迟来好过不来,但是作用不像是春风送暖,倒像是疗伤,多少有点苦涩。

古庙出游已有百多年历史,难得钦定为国家文化,游行时的吆喝声:“兴啊!发啊!”,也许会更灵验了。

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给怪兽开凿一个窍

貔貅:龙头,马身,麟脚,像狮子。
龙年全世界都在说龙,因为龙的传人如今抖了起来。除了龙,我们崇拜的怪兽还有几种,这里只说一种叫做貔貅(读音皮休)的,很少人谈到它。

貔貅两个字,字形狰狞,模样也狰狞,是可怕的猛兽,乍看之下,还有点像狮子。它虽然凶猛威武,幸亏它与邪恶势力站在对立面,成了正派灵物,人们认为它可以辟邪,护身,镇宅,招财进宝。

招财进宝当然是最重要的了,那还用说。

我们虽然是龙的传人,但是龙先生平时吃什么食物?谁也不理会,但貔貅的食物却很受我们关注。它不吃草,不吃肉,它的食物很特别,叫做“财”,吃四方之财。也有一说,是吸食魔怪的血而化为财。

除了食物很特别,它在生理上还有更奇异之处,就是七窍少了一窍,换句话说,就是有口没有肛门,只吃不拉。不论吃了多少都不会满溢。

人们提醒别人不要做坏事以免生个孩子没屁股,证明没屁股是很糟糕的事,然而貔貅最忌的,却是生个孩子有屁股,有屁股是大灾难。

 我看到网上有人问万能博士说,他佩挂的貔貅屁股有个洞,不知该怎么办,显得很不安。他说的那个洞,只是普通的洞,不是屁眼,居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可见对貔貅来说,保持屁股没有洞是第一要务。

但是这个世界偏偏有人不信邪,偏要给貔貅补开一个窍,就是要给 它挖个屁股洞,医生说,是人造肛。

消息是从电视上一个访谈节目知道的。受访者是中国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大名叫曹德旺。在青海玉树大地震的赈灾筹款会上,他一出手就是一个亿,扬名神州。

他说,只吃不拉,迟早要胀死。他的貔貅雕像,就是故意挖个屁股。

他是世界级的企业家,肚子里已经有了数不尽的财,所以他也要追随比尔盖兹、巴菲特等人的脚步,将来把大部分家产捐做公益,取诸社会用诸社会,放弃貔貅哲学。

我觉得他给貔貅开凿个窍,真是开天辟地以来的惊天一凿!从前有个大神名叫混沌,没有七窍,他的朋友好心为它开凿,七窍完成,混沌就死了。给貔貅开窍,一旦泄了财气,即使它不死,它的主人也会心痛死,

世间貔貅太多了。看到吗?不是摆在商业大厦前那两个像狮子的东西,它不是石刻,不是铜铸,不是玉雕,而是与我们一样,会吃饭会拉屎。但他们是貔貅类,过的很快活。

最近政坛有小搞作,要做官的公布财产,就是要看看他有没有吃四方之财而变成政治貔貅。有的官爷倒真的公布了,更多官爷却不肯,都遵守财不可露眼的祖训,因此公布财产只是小打小闹,徒增咖啡店论客谈资。

本人非仁厚之辈,不大相信有人会一五一十坦诚公布的财产,更何况即使公布了,觉得其中很有蹊跷,那又怎么样? 谁能给政治貔貅们的屁股开个洞?

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无好家神通外鬼

年关急。不知城里是否还有身为伙计的人在提心吊胆,怕看到那个鸡头。

父老相告,旧时店东要辞退伙计,不愿撕破脸当面炒人,而是依照江湖规矩,在吃年夜饭的时候,把一碟鸡的鸡头对那个倒霉的家伙,那人心知肚明,自动卷包袱。

这样的事听来好笑,显然是“唐山佬”的婆妈,时代的新老板炒人鱿鱼不看时日,大信封随时送出。但是唐山佬也有比较特别的,他们就是不肯祭出鸡头来炒人,我就知道有两个例子,可以拿来闲聊。

例子之一:年轻老板子承父业,把一盘家族生意做大,成了挂牌的大企业。我认识那个年轻老板,二毛子,讲究现代化管理,但是在他的机构里还有些员工早已超过退休年龄还在那儿晃着。福利如旧。他说,没办法,是“老的”吩咐,这些老伙计不可以辞退,要让他们做到自己不想做。

例子之二:情况差不多,但不是大公司,也不是子承父业而是换了业主,老东家对新东家提出的条件之一是保留老员工。我认识其中一位老员工,七老八老,天天上班,其实也没什么事做,可能跑一趟银行就是一天的工作。公司里还特备一张小床,让他休息。他就这样年复一年上班,一直做到他忘记上班的路,甚至忘记回家的路,不用说,他是患了严重的脑退化,当然不再出来了。

唐山佬是把员工视为风雨通路、共同打拼的战友,宾主关系有始有终,大家义气博义气,体现了传统的价值观。

现代化管依法行事,抽离了人情,劳资之间,关系趋于冰冷。

或者说,唐山佬的方式必须是小生意才行,大企业就行不通。不见得,日本公司的终身雇用制度,多少也是这个意思,不景气时不裁员,风雨同舟,你有情,我有义。

现在终身雇用制度开始崩溃,有人说,日本货如今不再有品质保证,那么多汽车出毛病回收,可能就是职工的忠诚出问题。

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恩怨,说来一匹布那么长。没有人规定老板一定要仁至义尽,也没有人规定伙计一定要无保留效忠。

最近有一场场边论战,牵出的正是这个课题,有的骂打工仔不忠不义,打工仔则说不必愚忠愚孝,张飞打岳飞,打得满天飞 。

我觉得,要骂老板尽管骂,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要牺牲优良的道德观念。毕竟,忠义是我们这个民族所崇奉的价值。

以最低要求来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应该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也就是说,还在任职期间,应该终于职守,不做破坏公司的事。至于离如何职之后,那就看各人的遭遇和品格了。


当年中国文化革命的时候,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把千年传统道德搁置一边,宣扬大义灭亲,儿子出卖父母,小子斗老子,成为进步象征。事后回想,那是一场灾难。

至今为止,大概还没有人不敬佩关公的忠义春秋,也不敢用愚忠愚孝来冒渎圣人。那些把一切忠孝说成愚忠愚孝的,只怕是在为自己的不忠不义强辩。忠义,依然是民族的中心价值。

这几天正是祭灶神的时节,潮州有一句俗语说:“无好家神通外鬼”。故事说,有一穷人家三餐不继,对家中的灶神供养极为菲薄,灶神 越想越有恨,恰好这时阎罗王要找个替死鬼,灶神就向阎王的鬼差推荐自己的主人。没料到这个鬼主意给主人在梦中听到了,怒不可遏,就把灶神扔出门去,流下这么一句“无好家神通外鬼”的俗语。

即使高贵如神仙,如果对服务对象不忠不义,是会被扔出门外的。

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伊斯兰不只叫伊斯兰

回教党宣布把它的中文译名定为伊斯兰党,理由是中国早已把回教定名为伊斯兰教。

回教党改名已不是第一次。早期用英文名简称PMIP , 华译泛马回教党。后来改为马来名简称PAS,华译回教党。对华文的译法该党向来并不关心,如今也许受到华社青睐,改个他们认为更恰当的名,或许可以改变形象,或许可以与华人套近乎,都是有趣的谈资。

不过,该党这么一改,可能引起一些人的错觉,以为今后“回教”两个字就不能用了。

有些传媒很快地就把喧闹不休的“回教法”改称“伊斯兰”法,虽然没错,却是没必要。如果要这么改下去,那么除了回教法、回教刑事法、还有回教堂、回教徒、回教国、以及回教历法、回教世界、回儒对话等等通通都得改了。

回教党有绝对的权利为党改名,它要追随中国的用法而摈弃本地用法,也是它的自由,但是关于整个回教文化的用语如何规范,却不是由一个政党说了算。

也就是说,除了回教党今后改称伊斯兰党之外,其他的用语应该保持不变,该怎么用就怎么用,习惯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符合汉语规范,不必跟着一个党起舞。

说到中国的用语,我发现有一个本地没见过的名词“阿訇”,是从事讲经传道的宗教人员,如果是回教堂的主持,就叫“教长阿訇”,查谷歌的译法,阿訇就是Imam,本人常识差,不知这个Imam本地的中文是怎样译的,也不知回教堂的主持叫什么,只知笼统的就叫宗教司。

根据维基百科,回教在历史上曾有不同的称谓,包括:天方教、大食教、清真教,回教、回回教 ,主要是指意,即指出它是来自天方的宗教,来自大食的宗教,回鹘人信仰的宗教,至清至真的宗,直到1956年才确定用译音“伊斯兰”,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定于一尊,其他名称仍然在用,譬如回教堂叫做清真寺而不叫伊斯兰寺,回教徒可食的食品称为清真食品而不叫伊斯兰食品。

回教堂在中国称为清真寺,或礼拜寺,或清修寺,或清净寺,或真教寺,或清教寺,都用上了个“寺”字,这点相当有趣,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从汉朝建立了第一所佛庙“白马寺”之后,这个“寺”就是佛教专用,连本土的道教和民间信仰都不用而用道观、神庙,但是回教的祈祷场所却用了“寺”字,还真与佛有缘。

回教特别受华社关心的是回教法和回教刑事法,特别是回教刑事法,因为刑罚有断手、削足,石刑,甚至斩首,所以也称之为断肢法,不过有人出于爱护回教,特地写文章为它辩护,认为以刑罚取名是在恶意地吓唬人。

联想到伊斯兰党长老聂阿兹说,回教刑事法并没有死刑,不必像小孩子见到鬼那么害怕。

会不会连长老也骗人?回教刑事法(音译为胡杜德)中规定的六大罪之中,通奸、抢劫罪都 有死刑。已婚男女通奸除了鞭笞之外,还要用石块击毙;杀人越货者处以斩首。斩首啊,难道不是死刑?难道不比鬼更可怕?

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国旗飘飘,口水漂漂

民联建议更换国旗,引起政坛热议,连正副首相都上了火线,斥此议为企图改变历史和放弃国家遗产。

提出建议的是民联一位州议员马诺哈兰,来自雪州哥打阿南沙选区。此君官小口气大,宣扬的是“布城易帜”的历史性构想,像当前的利比亚,所以引起国家最高领导的重视,于是演出了一场有趣的“上驷对下驷”的剧目。

下驷先生要换旗的理由是我们的国旗太像美国国旗了,害得我们的非政府组织出国时容易被误以为是美国人而受攻击 。

我觉得下驷先生错了,国旗不可改,正是因为它很像美国国旗,这也是国旗最可爱之处,它会给我们带来一种自豪感。

记得某年本人初次出国,在某国际大城市中,遥见一高大建筑物上辉煌条纹飘飘,十分自豪,虽然走近一看,彼条纹非此条纹,有点失望。这种感觉,相信台湾前总统阿扁也有过。某次,阿扁去南美洲参加一项会议,他的专机刚好停靠在美国总统专机旁边,阿扁觉得很自豪,提了又提。

相似不是问题,依傍一会也不要紧。譬如,我觉得新加坡国歌听起来有“马赛曲”的味道,也就是有点像法国国歌。但他们的国歌是原创的,正如我们的国旗是原创,不是山寨。 人有同名,旗有同纹,歌有同律。但我们的辉煌条纹有14条,行政上却只有13州,多出的一条既不是新加坡,也不是汶莱,未免遗憾,现在有人强说那多出的一条代表三个直辖区,很是牵强。

说到国歌,有一事本人至今耿耿于怀。

又要说当年。那是1963年,有一项“亚非新闻从业员大会”在耶加达举行,我国有派团参加,那时马印还在搞对抗。大会结束之后,苏卡诺总统设宴招待,饭后余兴节目 是跳舞,风流总统满场飞,乐队奏起印尼民谣《月亮光》。

啊哟不对,那不正是咱们的国歌“哪嘎啦咕”么?苏卡尼当然知道,他也知道我们的代表团在现场。他这么做是存心轻蔑,笑我们拿别人的XX当脸皮。尴尬的我国代表只好退席抗议,回酒店睡觉。事隔50年,还是令人难以释怀,但仔细想想,我们确实没权力禁止别人唱他们自己的歌。

根据资料,月亮光也不是印尼原创,曲子是法国人写的,流行于法国,后来传入法属印度洋群岛如赛舌耳,再流传于马来群岛,印尼乐队编写成《月亮光》唱出。

《月亮光》毕竟是花前月下哼唱的歌曲,上世纪初霹雳州采用为州歌,独立后又成了我们的国歌,一首情歌就如此由乡野走入殿堂,变成庄严的国歌。我们曾经因为采用了别人的歌曲而受到侮辱,却不曾因为国旗像美国旗而受到攻击,民联那位下驷先生不知为什么不提这个。

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废除恶法首相得分

实施了50年的“内部安全法令”的恶法,终于废除了,相信有不少人感慨不已,也有不少人感到宽慰。

感慨的是那些曾经在法令下未经审讯而坐穿牢底的人,大半生就这么蹉跎了;宽慰的是那些一生致力于废除恶法的斗士,总算看到斗争的成果。今后,搞政治的人不用担心成为“政治犯”了,因为这个罪名根本就是莫须有。

首相纳吉在马来西亚日宣布废除几条被人冠以“恶法”的法令,消息来得令人惊喜,这是几十年来最得民心的礼物了。感觉上,好像套在身上的枷锁减轻了许多。

同样关心的,应该还有曾经被流放限居的黑社会大哥,以及曾经雄霸一方的“阿窿”。驱逐法令废除后,他们若再犯法,就必须依法去蹲监牢。不过,依我的想象,被驱逐到别州去限制拘留,应该比坐监牢快活得多。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的关注点,新闻从业员最关注的当然是 取消报章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制度,不必每年到了年底就提心吊胆,不知道那张称为“KDN的灵符能不能到手。很多报馆都有“捏一把汗”的经验,就是到了一年的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准证还没有来,急死了头头们。显然,这是官员滥权,有意给人穿小鞋。

新闻从业员最怕的两件事,一是拿不到灵符,一是给官员叫去喝茶。 灵符魔咒算是解除了,喝茶的压力还在,因为印刷出版法令没废。即使是叫去喝茶也得看各人的造化,因为官爷有时客气,有时不客气。

 我担任编辑部负责人的时候,曾经遇过一次很不客气的茶会,事隔多年,细节忘了。时间好像是大年除夕,不知为了什么新闻冒犯了官爷,那天一早大约六点多,内政部出版组打电话到我家,叫我“立刻”来,我要求洗个脸再出门,他说不可以,必须立刻到。我还能做什么,当然就风风火火赶到那座“海峡商行”大楼底层的出版组,以为官爷正铁青着脸在等着呢,谁知等啊等的,等到差不多十点才获得召见,官爷一副轻松模样,也没什么大事,只说了些闲话而已,当然也没有茶喝,却是着实领教一回官威。

一些赋予官员极大权力的法令,在制定时总是再三保证不会滥用,事实却证明百分百会被滥用 。印象犹新的,是火箭女侠郭素沁被关了七天,吃了比狗粮还要不如的食物,以及一位年轻女记者被扣留,竟说是为了“保护”她。


现在做人比较轻松,恶法的废除,的确是朝向更民主更自由的社会迈进一大步,但是离开“一个大马”还远。我们还有“物以群分”的政策,既然把人民分为这一群那一群,根本就与“一个”背道而驰。

李光耀赞了一句“ 纳吉是个想做事的首相”,有李圣人一赞,荣于华衮。纳吉首相敢做敢为,应予肯定,不必管反对党说这是选举操作,我就喜欢执政党为了选举多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