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4日星期日

哈密哥你真了得

哈密部长在电视上睁着眼睛侃侃而谈。他说,用ISA逮捕记者陈云清是为了要保护她,因为有情报说,由于她写了寄居论的新闻,生命受到威胁。

我没敢笑出声,以免招惹警察来保护。

用最严厉的法律,出动大批警察,漏夜上门捉人,把人吓得七晕八素,却竟是在保护,真是难以消受。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还没见过如此搞笑、如此无厘头的剧情,所以哈密碗哥是最具创意的编导兼演员。我原本不喜欢哈密碗哥的演技,但看了他的新作之后,现在已经成为他的忠实粉丝。

略微翻查他的师承,可追溯到唐朝的李隆基,是嫡传的丑生角色,经此一番演出,他已成为当朝梨园子弟中的当红炸子鸡。

近日看到有人促他下台,我心急如焚,因为他下台将是观众最大的损失,因此赶紧出来反对,而且还想发动一班老弱残兵前去哈府献花,表示力挺,希望他再接再厉,为观众呈献更精彩更搞笑的好节目。

正经事说完,再补充几点不正经的。

我觉得这场近乎超完美的演出有一个败笔,就是他说提出寄居论的人已受党纪处分,所以不必逮捕,而报道新闻的却被逮捕,这就很难说服街头巷尾的阿嫂和阿婆,她们这两天都在嘀咕着呢。如果犯错可以交给所属团体处理,那么记者有错也应交给他所属的报社处理才对,否则一个逍遥法外,一个身处囹圄,就是摆明的不公不义。

还有,如何选择被保护的对象也有讲究。你认为当前最需要受保护的人是谁呢?坊间有人分析说,随着巫统领袖如慕尤丁等逼宫,推翻交棒日期,当前处境最岌岌可危的人不是那位记者而是“当今”哩,保护记者是选错对象,否则你把她放回家之后,不是平安无事么?

顺便一提,我更不喜欢那位阿末依斯迈的角色。不管他是反间计、苦肉计、或什么计,世上课题那么多,就不该拿我的公民地位来践踏。

最后要说,新闻从业员出了像陈云清这么勇敢的后起之秀,是我们老兵的骄傲。

15 条评论:

Uncle Boo 说...

也是我们这些前新闻从业员的骄傲。

对对对!赛哈密如果丢官,我们的国家就少多一个笨官了,你说几惨!

northborneo 说...

反对党就可怜了,少了个丑生为他们制造课题。

Eng Pak 说...

新闻线上有勇敢的新兵是好事,但是,也要有像张生这样有份量前辈的金口,那些睁着眼睛瞎掰的政客才会醒觉。

尤腔话调 说...

老总喜欢看大戏,让我们这些60年代才出世的小子看得屎滚尿流.

哈密哥演得精采,马华众部长也像极了康生的咀脸,小心也像他没好下场!

Licia 说...

每一次看新闻,就是一次的无奈。

不能将它带上街头,唯有通过无国界的网络,发表我们最脆弱的声音。但是,恐怕,连这一个唯一的通道,也要被他们抹煞了。
这一个“闹钟”的角色,我们已经演闷了。
讲了这么多年,批评了那么多次,检讨了几次,然而戏剧化的问题依然存在,到底是我们真的选错了,还是他们太固执了呢?

匿名 说...

这件事,以马华的功劳最大,华社开始后悔唾弃我们了,嘿嘿嘿。

有人在朝好办事。

匿名 说...

恭迎江湖第一笔重出江湖,跃身“纸上”部落客,把别人都比下去,草草收档收笔。
乱世妖孽多,就靠正义之笔了。期待拜读更多伟论。中秋节过了,起义还没落幕……

匿名 说...

陈云清的事,马华有功劳,但马青先锋队也不应该露出这种“救世”的嘴脸。扪心自问,这不是马华的义务吗?适当的邀功是无可厚非,但不要得意忘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哪!

匿名 说...

没有哈密瓜就没有好文章

匿名 说...

天大的笑话!!!!!
巫统的“家法”还神圣过“国法”!!!!

阿末没事因他已被“家法”处理了。。。以后如咱们的兄弟姐妹犯了罪,只要给父母大人行“家法”处理下就不怕坐牢了。。。

Utusan 和记者没事? 星洲和记者 - show cause 和ISA...同样是报馆和职业却不同待遇。。。

赛哈密。。你也太小看大马人民的智慧了

匿名 说...

我对一些词语有意见,知道这里不是发表的地方,不过却找不到适当之处。

首先,我认为先生不应该用“部落格”这个名称。

不错,这个东西是洋人发明的,可是,没有人规定我们必须用他们的名称。台湾人用“部落格”,还解释说这种文章的格式像格子,写的人像部落,所以叫做“部落格”。

词典给“部落”的解释是:由若干血缘相近的氏族结合而成的集体。

上网写文章的人,什么时候变成了“由若干血缘相近的氏族结合而成的集体?”

其实,这是台湾“去中文化”劣行的一个“产品”,却影响了许多人,包括先生。

还是回到正题:英文Weblog是从Web加上log而来的,就是“网上日誌”。中国称为网志(誌被简化成志),这个词,马来西亚华人为什么不用?

先生网站的设计,用了一幅中国味浓厚的画,可是冠上“部落格”这个英译名称,最客气的形容,也是“不伦不类”。

就像洋人的car,我们叫车,不叫“卡”,这才是中文。

如果先生不喜欢“网誌”,大可以另取名称,好给大家起个头,比如“木钦网”、“未富先老网集”。

没有人可以剥夺我们坚守中文化的权利,除非我们自己放弃。

很遗憾,在先生的网辑里看到“血拼”之类的英式中文。购物和私会党开片般的“血拼”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为了英文,就要把中文来开刀?

很多人似乎已忘了中文的“摆姿势”,只懂“摆甫士”。

匿名 说...

对于哈密碗哥的反常表现,我感到非常纳闷。
这是名门之后么?
内政部长不是内安令的主事人,警方只需要向他报告?
他真的是语无伦次,还是在暗示着什么?
说出哈密碗哥出来,固然让全国/全球人发笑,但是傻话背后有没有玄机是我们参不透的?
当然,或许他本来就不是要对大众说的。
反正看表演的大众只看热闹。
他的话是对当事人说的。
当事人是谁?
他的目的是什么?
不懂的就不要猜,否则劳动某些人来保护我们就不太好玩。

teohchew 说...

无名氏认为先生不宜使用“血拼”、“部落格”一类字眼,其意亦善,但是,我认为无名氏未免看扁了先生。

先生岂会不知“血拼”非正统中文?又岂会不知“部落格”来自英文译音?

我是觉得先生遣词用字已臻化境,无须故作高深,随便出手已是暗藏无数后着。《中国报》见习毛头记者惯用的字眼词汇交到先生手上,也能化腐朽为神奇,读之令人啧啧称奇!

若看金庸著作,洪七公自创招数,也不会冠以堂皇名称,但却能把匪类打得一碌一扑。

写起评论来大丢书包、引前述后、拾人牙慧、唯恐不够艰涩渊博者比比皆是,先生却能以最浅白、最down to earth的文字赢得千千万万人共鸣,那才叫不容易。

例子:本人最不爱看报章记者在报道里头用“力挺”两字,认为用得太滥了;然而,先生却能把这两个字用得活灵活现、神采飞扬!

无名氏的批评出自好意,但我觉得是捉错用神了。

匿名 说...

这回合还想活得精彩的大马子民真的得感谢这粒哈密瓜,没有他的演出,我们就很难会有光明灿烂的明天

萤火虫 说...

哈密哥让我想起伊拉克萨达姆时代的国防部长---艾哈迈德,说大话不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