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不可见鸡行事

有位署名anonymous的先生或女士在我的部落格两次留言,批评我的中文夹七夹八的,很不规范。引申开去,他也批判了报章的杂乱中文。他态度认真,用意良善。

原则上我当然同意他所说的,写中文就要像中文。不过在技术上,却很难做到水清无鱼的地步,尤其是我们所居的环境,民族杂处,语言复杂。

他所举的例子是:我不该用“部落格”、“血拼”这些外来词和英文part time job,以及报章上的刊名、版名、栏名、标题等夹杂了英文如:Easy, eday, O&A等,主要是以南洋商报为例。

我承认我写的文字很“市井”,很“巴刹”,但不承认偶用一个洋字就很洋气。正如中文里有“匿名”“无名氏”等词,先生/女士却用anonymous也没关系。至于南洋那种用法,任意加上个“e”字,如过去的e家庭、e健康、e教育、e机棒……我也认为不伦不类。马华现在有人提出e化马华,看了不知他们意欲如何。

但是我要说的重点是:用几个外来语、几个方言,或直接用几个洋文,虽然很碍眼,却只是“癣疥之患”,必要时只需用朱砂一抹就清除。令人担心的是那些会使人不知不觉间病入脏腑的毒素的散播。用一则小笑话来说明:

一小民去见官谋事被拒,不死心,带了一只肥鸡再去,果然谋事得成。他问缘故,官说:你上次来是“无鸡之谈”,现在我是“见鸡行事”。

任意把成语、谚语改变,代入同音字来适应自己的目的,大打广告或用为刊名、栏名之类,久而久之,毒素“入脑”之后,中文紊乱,真假难辨,就不是朱砂所能清除的了。

对于中文杂乱的问题,我也发表过看法,因为不是什么高见,不值得在这里重复。只是想简单的说:

·世界上没有纯净的语文,当然也没有纯净的中文。

·语文是有地方性的,如港式、台式、马式中文,但行之不远。

·语文是活的,演进的,几乎三十年一变,不必怕变。

我们不必成为“凡是派”,即:凡是外来语都是坏的,凡是中国大陆的都是最标准的。

42 条评论:

匿名 说...

看BLOG,浅显易懂最重要.
试试用文言文来写,看有VISITORS来吗?

老先生,最近晚生一直在挺黄,BUT TODAY我挺你!

匿名 说...

人在異鄉,才知道“rojak"或“市井”式的中文行得通。想想,大馬人竟然可以跟大陸來的說普通話,與台灣來的說台語(閩南話),還有跟香港來的說廣東話,這可是兩岸三地都辦不到的事。就連中國人本身都不堅持所謂的“標準式的普通話”,只有中國北方來的才會跟你“捲起舌”講普通話。你若不信,試試跟湖南人談談,再與上海人聊聊,或找個四川人來問問,“兩個凡是”是咸豐年前的玩意兒了!

我恨以前沒多學一些方言,譬如說,懂得福州話的朋友你們有福了,至少你可以在紐約唐人街混口飯吃!

Eng Pak 说...

语言或语文只是一种沟通工具,只要达到传达讯息的目的,引起共鸣,应该就是完成任务,没有必要吹毛求疵(除了教科书)。

马来西亚懂得中文的人最幸运,几乎能够了解所有汉语系地区的文字(不论是大陆、台湾、香港或新加坡),就连不是汉语的日文,韩文,都够按字索意,还要苛求甚麽?

张木钦先生的文字功力已是炉火纯青的境界,摘叶成刀,属宗师级、属于无敌最寂莫的大侠。老实讲,马来西亚我还看不到有那一支名笔可以媲美。

燕诺米慕斯氏挑衅张木钦先生的文字,张先生肯回应,算是燕氏的福气!

Unknown 说...

以后留言要小心,e-写错字,e-用错词,就e-发不可收拾。e-是真的很好用,难怪马华这样喜欢套用。

teohchew 说...

That's exactly what I mean.

匿名 说...

改次骂人用eDiot如何?
感觉上High-Tech一点.

pingjinn 说...

语言应该是进行式,岂可以固步自封?

文字如果不能再造,许多东西的说法及用法也未必可以被规范。

正规的文章,要在人类口语上做纯化!

好像在做春秋大梦!

现在我们用着的电脑,有人说是电子计算机,有人说是资讯处理器。

试问,那个是正规?

文字会由于地域的不同,方言的言语,习惯的问题,文化的交融,约定俗成的道理。

何者被规范成不能用,是雅或俗气的问题,还是大家都看得懂,而有人看不懂,在思路上,“蹩”了一肚子气?

Jacaranda 说...

前輩:

慕名已久,我可以把您的blog加入
我的blogger"s family嗎?

(不好意思,我的中文很不夠規範)

報界後輩
JACARANDA

Eng Pak 说...

突然想到一个字,但我又不敢肯定这是不是中文字。不过,13亿大陆人应该不懂,港台的中华民族大概也不懂。当然,新马两地受中文教育的都懂。

五笔输入法没这个字、全拼也没,仓颉输入法意外的可以按部首打出uomr“山合”峇。

“峇峇”已成为专有名词,峇六拜别无分号。峇厘岛还是巴厘岛比较贴切?

文字是进化的、兼容的,谁能否定“峇”不是中文?

匿名 说...

张先生是在讽刺那个不学无术,自以为很了解年轻人的蔡金星。

他要打马青总秘书职位,推出竞选宣言说要e化马青,以为自己有个部落格就很跟上潮流。

蔡金星自夸在马青已服务过三代元老,最得意的杰作就是搞四轮驱动车旅游活动,他和林熙隆有何分别?还不是一样吃喝玩乐!
怪不得做了十多年还是在马青混饭吃。
e代马青,真是e代不如e代!

匿名 说...

anonymous先生或女士,你的中文造詣可能很高,對中文純淨度的要求,敢情是恨鐵不成鋼.

可是,張先生的文章,是屬評論,而非課堂上的教科文章.

評論文章讀者多半著眼於內裡的真知酌見,對文字應用的要求,不會拘泥於學術派的高規格水平.

比anonymous先生或女士文字更好的人,應該大有人在,惟發音卻未必能滿口北京腔,語音專家認為很刺耳,可是對我們來說卻很親切.

文字之規範,確實不易,例如我''獨排眾議'',在這虛擬世界用繁體留言,你可以說我寫錯字嗎?

張先生的評論文章,除了許多與眾不同,啟迪民智的高見,其文字之優美與應用之巧妙,再切合我們熟悉的''市井''和''巴剎''味,才令他享有''江湖第一筆''的美譽.

我們也不妨用市場角度來張先生的文章,只要人人認為他教壞子孫,自然而然,他的讀者只減不增.

anonymous先生或女士,你就讓市場來決定吧!

我本身呢,則肯定會鼓勵各界繼續捧張先生的場.因為不看,或看不懂張先生的文章,是自己的損失!

匿名 说...

在21世界的今天,

在光華日報邁向百年誌慶之際,

我們永遠翹首以待,

盼張老的文章永遠年輕!

Yan Cheng Cheok 说...

说得好。

文字的功用,是交流观念、意见、思想和含义等。

文字始终是语言的中心。文字是人类用来交流的一种工具。

用于思想交流是第一。语法`标准性才是是次要。

老话一句。不管是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张木钦 说...

各位小兄弟:大家说就说了,不要给我戴大帽子,因为没有那么大的头。

尤腔话调 说...

不知道写BLOG要这麽道貌岸然,日子已这麽难过,人生已那麽累,早知我就不要学你们写“博文”了。

这个空间,是我们自己爽‘KKKK’4次(简仓输入法)的天堂,要教学的可以到董JIAO总去编书。

匿名 说...

请问各位;


电脑和计算机,哪一个正确?

区区认为,两个都不正确,也永远不会有正确的,因为这是新时代新产品,汉字统一前,它还没出世。

还有领呔,飞机,又怎么说?

所以,不认为应该用e 或适当用一下英文调剂的人,也不应使用电脑或计算机,因为它不是“中文”。

又:简体与繁体的争议:我想念大学,到底是我想去读大学,还是我已读过了大学?

他杀了皇帝身边的皇后后,后院的士兵都争先恐后地护驾。这又如何?

这中文嘛,一直在演进,这就像人驾了车,就不会想去驾电单车(摩哆?电单车走电的吗?还是叫汽油单车?),惯了,约定俗成?

生命中本来就有很多为了方便而做的事,就算是方便,也越来越方便了。

先生/小姐们,不晓得能否赐教(这两个字老实说很假,现代人哪一个不是心存请问你有什么意见)。

teohchew 说...

各位,

我上网看先生的文章,诚似拜会一位率性随和的长者,心情轻松,没有压力.

看完主文后再看寄语,读后有感而发,也就像和一群老朋友聊天,不拘谨,有话直说.

马来西亚华人说华语,原本就掺杂着方言俚语及英文国语.

对我来说,写寄语与开口说话无异,平时怎么说,寄语上便怎么写,厘俗方言少不了,一些第一个跑进脑海的英文词汇也就随手写了出来.

可能是我以己度人,觉得大家都像我一样不拘文理,于是便"我手写我口".

以下部份我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写":

无名氏兄(或姐),我认为在这个资讯及通讯工艺一日千里的时代,网志上的文字其实与对话无异,主旨在于表达一己之意,阅者若能体会,则目的已达.

张先生过去是南洋商报的总编辑,他配合报庆大事发表的文章,自然稳重如山,穆肃如岳.然而,写网志是他老人家游戏人间的休闲活动,相信不宜同日而言.

你对华文报的期许,令人肃然起敬,大报小报皆应参考.

"捉错用神"是粤语,意即"会错意"或"对于宏旨有了错误的领略".

匿名 说...

(匿名者第15则)

言犹未尽,请容在下置喙。

我没批评先生的中文夹七夹八的,很不规范。(我只看到血拼、part time)

我没说过中文一定要紧跟中国。(他们的‘克隆’,我就反对到底。)

我也同意,语文是发展的,是变动的,但绝不是乱变一通,制造一堆中文垃圾:A钱、N次、Q、in、high、酷、秀、骚、粉丝…

我没说过最纯的中文,但是,

语文的发展,应是以中文为本的发展。以下是几个例子,看看我们的先辈如何为中文添加营养:

●煙士披里純(INSPIRATION)

(1901年12月1日,作者梁启超)
西儒哈彌儿頓曰:“世界莫大于人,人莫大于心。”諒哉言乎!而此心又有突如其
來,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至者。若是者,我自忘其為我,無以名之,名之曰“煙士披里純”(INSPIRATION)。“煙士披里純”者,發于思想感情最高潮之一剎那頃,而千古之英雄豪杰、孝子烈婦、忠臣義士,以至熱心之宗教家、美術家、探險家,所以能為惊天地泣鬼神之事業,皆起于此一剎那頃,為此“煙士披里純”之所鼓動。

当然,这个很难念、不知所云的词,不知何时已被“灵感”一词取代。作者是谁,查不到。

●德谟克拉西 (democracy)

民国初年的这个名词,已查不到是谁“发明”的。此名已被“民主”取代。

●赛先生 (science),后来不知如何成为“科学”。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相信已足以让我们知道,我们的先辈是如何建设我们的中文。

回看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这些无名的先辈吗?

我不认为我们应该用“部落格”,因为:

这个译名完全没有水准,跟“烟士披里纯”一样不知所云;

中文不能成为英文的音译,长此以往,中文就会停滞;

中文的乱象愈演愈烈(中国也是如此);

我们完全有能力取一个至少比它强的名字…

***

我之所以针对“部落格”,主要是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连一个像样的中文名都没有,那中文就不是优秀的语文了。

如果我这样说:“我的“花美丽”(family)很哈摩尼(harmony),”你会有何感想?

***

看了诸家的回应,似乎忽略了一点:请用“中文应走向何方”的角度,来考虑这个语文问题。

走自己的路,还是变成英文的附庸?电脑、计算机,都是中文,“康必特”,就是垃圾。

作为大马“江湖第一笔”,我相信先生有能耐,指令要登先生文章的本地媒体,不得用“部落格”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随便另取一个都好过它。

至少“未富先老客”,就好过“部落客”吧?

***

这里,推荐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篇文章:

http://www.zaobao.com/yl/yl080921_501.shtml

《国际知名汉学家顾百里教授:1969年爱上华文 父母担心我以后吃不饱》

顾百里教授:(Cornelius C. Kubler)

…“1969年,中国还闹文化大革命,我却疯狂爱上华文。父母、朋友很怕我以后找不到工作,吃不饱饭,可我并不担心。中国那么大,当时我就相信它在国际的地位会越来越高。现在我忙得不亦乐乎,每天都有人来电邀约我到他们的学校开课,这是30年前我开始学华文所没有预期的。”…

Uncle Boo 说...

英语都有分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为甚麽不可以有中国华语,新加坡华语,大马华语?

最近看了新加坡戏"钱不够用2",用语真的五味杂陈,却演活了新加坡,有亲切感又有真实感.

要是新加坡戏坚持采用标准语法,那还叫新加坡戏吗?

要是江湖第一笔的文法没有点江湖味,那还叫江湖第一笔吗?

其实,大马中文很久前就不正统了,中国人都不懂我们说的"巴剎"是甚麽,BUS应该叫公车还是巴士,HOTEL应叫酒店还是饭店或者客栈.

多隆多隆,一些七老八十才来学汉语拼音的同胞,突然卷起舌头的"尸尸"声,听来除了有点造作,还让体毛自动站起来.

匿名 说...

突然令我想起剛返馬不久的黃明志...哈哈!
第一次造訪,先向前輩打個招呼!

老 头 说...

哇...很沉重的感觉....
写blog不就是写开心的吗...
语言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在于沟通吗...

匿名 说...

回應言猶未盡的匿名者.

看到生澀的英文音譯,人人毛骨悚然.

你舉的幾個例子,都很好,惟都已過時.

但未必所有音譯,就一定會令人反胃,至少我對"部落格"就沒有如見仇人,分外眼紅的感覺.

最要的是,我也不反對用"網誌".

好一句"中文不能成为英文的音译,长此以往,中文就会停滞";

好一句"我们完全有能力取一个至少比它强的名字";

且讓我們"走自己的路,不作英文的附庸".

請幫幫忙,小弟剛好有幾個難題,不懂要怎樣走自己的路,盼閣下不吝賜教:

1. hormone,請勿譯"苛爾蒙";

2. marathon,請勿譯"馬拉松";

3. bowling,請勿譯"保齡球";

4. nanometer,請勿譯"納米".

先看閣下高見,再補上更多需要賜教的翻譯.

拜託了!

匿名 说...

有些人的格性数十年不变,就是挑文字虫虫,就是放火引笔战。匿名的应该是“机动战士”,没有放火,哪来这么旺、这么精彩的七嘴八舌?

匿名 说...

hormone,不必译,中文叫激素。

2. marathon,42.195公里长跑(一看就明白,如果你不嫌它噜苏)

3. bowling, 滚球(没有内安法令叫你一定要称它为保龄球)

4. nanometer,度量单位,就像元角分,如果你不喜欢米,只喜欢寸,为何不可叫纳寸?

看来,很多人仍然不明白,如果连一件衣服也要说成T 恤,那么这个民族是不长进的。

对牛弹琴,到此为止。无会无期。

匿名 说...

咦?挑起战火,然后,跑了?“范跑跑”还蛮多的嘛~

Eng Pak 说...

其实,这位匿名的朋友确实有真材实料。只是他来势汹汹,有点像“踢馆”踩场姿态,令张木钦先生的拥护者接受不了他的良苦用心。

说真的,我倒希望这位朋友有时间能继续多多交流,让我这只井底蛙开开眼界,才会知道天外有天。

如果这位朋友是马来西亚人,我倒希望他能加入华语规范委员会(这组织以前是林祥才领导,不知还有没有存在),为马来西亚华语的净化与规范尽一份力。

匿名 说...

说呢就天下第一,做的话就无能为力了。。
这大马人的习惯我们还不明白吗?
如果真的是“真材实料“,犯得着匿名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阿!

 愿张老先生安康,晚生才能更有眼福。

匿名 说...

看到食古不化客的问题,再看匿名者的答案,突发奇想,造句如下,请勿见怪。

“那位小姐在滚球场打滚球,纤纤玉指拿起由纳寸科技打造,但却毫不重甸甸的滚球,一滚出去,纳寸不差,十瓶皆倒,气势可比大马滚球一姐莎琳。

“娇嘀嘀的小姐打完滚球,再打一枝男性激素,参加滚球场外起跑的42.195公里长跑,一马当先,一口气跑完42.195公里,再夺42.195公里长跑冠军,乐不可支。”

玩笑开完,言归正传。

针对食古不化客的问题,本人浅见如下:

(一)hormone,中文是激素,大家更熟悉的荷尔蒙,也不见得是错;

(二)及(三)marathon and bowling ,如果要跟匿名者,硬把“马拉松”和“保龄球”“埋葬”,未免矫枉过正;

(四)nanometer,若真的译成“纳寸”,实是贻笑大方。

nanometer(nm)其实是“毫微米”,字首的nano在希腊文原意是“侏儒”,长度是一米的十亿分之一。将一纳米的物体放在乒乓球上,有如把一个乒乓球放在地球上。将nanometer译为“纳米”,是神来之笔。

匿名者眼中可能只有“公尺”没有“米”,但把nano串起来,“纳米”较像样,要创新中译,也不懂应译成“纳分”,“纳尺”,还是“纳寸”好。

虽然内政部没有禁止,但若匿名者随心所欲把它译成“纳寸”,那这个民族可真是不长进,没什么前途可言了。

余见如上。见笑了。

Eng Pak 说...

毅仁先先、不食人间烟火客先生,甚麽叫着“五十步笑一百尺”,我想两位博学多才的先生必定懂,也难怪匿名掷下一句:对牛弹琴!

匿名 说...

博学多才倒是不敢当了,晚生读的书少,华文素质是有一点低。但也知道东西两个面,可以主观,也能客观。有些人鸡蛋里挑骨头,有些人不拘小节。至于对牛弹琴嘛,分分钟可能也会被人说成是废材对废材喔 :)

匿名 说...

anonymous先生或女士,看了眾多網友的反應,你的知音人,確是很少.

可是,對於你對中文的呵護與堅持,我是由衷欽佩的.

建議你開個網誌(小弟在此棄用''部落格'',以示尊敬),專挑時下中文報章,電視電台,甚至是網誌上的語病或噁心翻譯,說不定會化為吸引更多知音人的一大塊磁鐵,進而壯大淨化中文的力量.

這網誌新張大吉時,請勿忘了再回來張先生這裡打個廣告,以讓眾網友去捧捧場.

之前若有冒犯之處,敬希原諒.

謝謝!

teohchew 说...

这样不是好咯.人们大多只看到别人的短处,见不到他人的优点,这里的一群文友虽然开始时走了偏锋,但是及时拉brake,令人欣慰.

AK的建议极好,如有这样的网志,本人一定大力响应支持.

Uncle Boo 说...

甚麽是网志??哈哈!我女儿问的。

teohchew 说...

阿武叔,

人家要讲suak了, 不要kacau.

匿名 说...

这是一场没有意义的争论,我真觉得anonymous 是在对牛谈琴。

张先生一开始已表明,他并不完全认同不伦不类的西化中文,但偏偏有三几个把张先生捧为江湖第一笔的不学无术之徒,以为凡是张先生放的屁都是香的,好像锦衣卫般参与围剿anonymous,越说越离题。

我认为,anonymous是因为欣赏张先生的文笔才在他的网志留言,他的用意是希望张先生协助纠正使用不伦不类中文字得歪风,完全没有贬低他的意图。

还有,别一直把江湖第一笔的大帽子给张先生套,他不是从梁山下来的。

郑丁贤也不差。

盲目地崇拜而不自我提升之辈,永远都是喽罗。

匿名 说...

是对牛弹琴,不是谈琴。

teohchew 说...

写评论文章要博得喝采称颂何难之有?只须把人人恨之入骨的众矢之的骂个狗血淋头,自然可赢得许多掌声。

在极尽数落嘲讽之能事的同时,有时评论者会get carried away,一旦走火入魔,则容易流于人身攻击。

在这种情形下,评论者与被评论者之间只有一线之差,立论难以公正。

在责备阿末依斯迈的同时,我们有没有想过,自己也会因为把持不住、越过火位而成为“华人版阿末”?

在电影界,一味煽情的导演永远走不上第一线,只有拍得出意境隽永、引人回味作品的导演,才是大师。

写文章又如何?我相信大家各有不同的见解。

话说回头,看电影与阅读评论文章的取向,皆胥视个人口味而定。我只能说出自己的看法,不会强迫他人认同。

匿名 说...

认同张先生为江湖第一笔,就是不学无术之徒?

那多年前第一个封张先生江湖第一笔的傅承得,该当何罪?

安诺妮摩氏显然是郑丁贤的锦衣卫,不然怎会如此唐突的冒出一句''郑丁贤也不差”?

郑丁贤也是一等一的评论好手,文章叫好叫座,不容质疑.

但是,欣赏张先生和郑丁贤文章,不等于是盲目崇拜,永当喽啰.

匿名 说...

傅承德算是什么?他封张先生江湖第一笔,我们就要认同?

这是那一门的放屁逻辑?

我只是说郑丁贤也不差,并没吹捧他,我才没你这般cheap,见神就拜。

事实上,张先生嘻怒骂的小品文章是不错的,他的文字功力也很深厚,但是或许较少接触外界,以致他对一些大事大非的课题,有时候落笔有所偏颇。

郑丁贤也许每天都在新闻线上,见闻较广,写起评论来就言之有物了。

我没必要吹捧他们两位,因为我不是喽罗。

匿名 说...

楼上的,讲法好像有一点偏激。。
别人有怎么样的看法,提出来了,何不当成对您的客观想法就好了?

把人说的“便宜”,难道自己很高尚吗?

中庸之道也不晓得,何来坚持所谓纯正中文或中华水准的资格?

如果嫌弃这里的语言不标准,安氏大可不必来这"布落格",免得污染了您的双眼,荼毒了您的思想,还要劳烦您高抬贵手来写这些留言啊!!


对与错,人人看法不同.但是过于激动的话,难免就变成了所谓"华人版阿末"了.

匿名 说...

看人们的争吵还真是有趣!其实, 使用Anonymous者未必是真的想要匿名,也许是他们不懂怎样把自己的名字代号弄在留言处吧!此anonymous也许非彼anonymous? 其实,使用古怪代号,不用真实姓名者还不是与anonymous相同,不敢以真名示人?至于敢用真名如区区在下者,又有谁认识呢?

匿名 说...

有人喜欢鱼翅,有人喜欢粉丝,各花入各眼。喜欢是很个人化的,不必介怀别人的看法,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权力批评另一个人,发现留言榜中大部分网友都拥护张老先生,证明张老先生受欢迎程度非常之高。

一件事引起许多声音的回响是值得光荣的,因为大家都在乎这件事。

有人说,台湾的民主是在议院内打架打出来的,一些国家的民主甚至是由鲜血和头颅搭起来的。

开放自由言论吧,让我国论坛更添色彩吧!

我非常欣赏和仰慕张老先生的文采,希望张老先生继续写更多文章让我们思考和学习,谢 谢。

报界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