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中央代表有更多的考虑,并不因为一个人的私德有亏就判他政治死刑。
更多的考虑因素包括他在政府服务的经验和口碑,以及投票前夕的电视辩论展现的大将之风,给了他临门一脚。
至于光碟事件,早已“除值”,各人心里有数,再打压只会造成反效果。
那个光碟,爱八卦的人也许都已找来看过了,或皱眉,或嘻嘻哈哈,我猜想不会有人当场气得摔烂放映机吧。
如果私底下看得有趣,甚至“羡慕”老蔡的风流,总不能公开表态示同意和肯定的,是吗?
表示肯定既然不可以,那么如果对他此种行为很是愤怒,很不以为然,是否可以站出来公开谴责?
这就是问题。不可以公开肯定,却可以公开否定。是哪门子的规矩?
一个人如果选择过“道德宽松”的生活,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应负什么责任呢?首先,可能面对法律,就像安华所面对的一样。
其次,是家人的背离,朋友的疏远,邻里的侧目,社会的不齿等种种的“现世报”。此外,如蔡细历的例子,是面对选举的失败。
除了他的自作自受外,旁人是否有权补上一脚?譬如,在公开场合指名道姓加以谴责,加以羞辱,简单一句,就是口诛笔伐?
再譬如说,我们痛恨贪污滥权,走私贩毒,杀人放火,我们除了在心理诅咒之外,是不是可以站出来,指某某人贪污,某某人贩毒,某某人杀人……并加以追杀?
当然不可以。正如大人物的口头禅:不可把法律操在自己手里。执行法律,要留给那些有牌的执法者。
那么“道德犯罪”呢?我们就可以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上加以追杀吗?我们有牌吗?
但是我们看到就是这样,大批打扮得儒冠儒履、一脸正气的道德巡警兼道德判官,可以任意巡城,可以“明火执仗”,“揪出”道德犯,并判他“有罪”,判词还有加上“不知廉耻”,“不如躲起来”的按语,褫夺一切公民权利。
我们真的有权利吗?我们这些判官是谁委任的?是“人人得而诛之”这句没有法治精神的封建遗毒,给了我们自封的权利吗?
12 条评论:
也许光碟事件给人的政治陷害印象太深了。
我觉得,其实很多领袖的所谓私德不见得好到那里去,分别只是在于谁被抓个正着,谁的”保密”功夫够,没被摄影机镜头对正而已。
1。显示马华中央代表素质差劣,没有知识分辨选蔡细历会对马华的未来造成伤害。
2。如果友党动辄威胁派人举报什么光碟之类于警方,到时是还能坚持敢怒敢言,或是出卖华社?
黄家泉确实是输在1。“倒黄”抹黑 2。因为青年接棒一事而得罪霹雳州的一些该退不退的州级及地方领袖 3。霹雳州亲信时常给错情资,造成扶植错人兼得罪上述大佬 4。不会说谎,还在那里说“协商无罪”,而对手疯狂造谣说谎等等手法“骗票”或“换票”成功。
简而言之,马华代表素质差劣,有学识者切勿加入,免受伤害。
现在,等待马华的内乱,或者更加无能。希望别因某些个人问题而出卖整个华社,可说幸之矣!
霹雳州马华是这次党选的大输家,可见此州代表及各级领袖搞错隔离,认真笨蛋。或许,看光碟看傻了!
张先生,论坛上对于这个课题有很多讨论,觉得你这篇文章写得太有道理了, 因此斗胆将您此文转贴到佳礼论坛让网友们阅读,请不要见怪.
http://cforum5.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379367&pid=49887220&page=1&extra=page%3D1#pid49887220
"馬華最後一股清流"今後不得不和他口誅筆伐的"馬華道德污流"共舞,
還能清高乎?
好戲即將上演,
拭目以待。
大米:
你令我觉得“吾道不孤",多谢啦。
张先生, 你是前辈, 应该的.
我是林通光黄超明时代工作了8年的后辈,
离开那个圈子已经13年了.
张木钦这种论调和林良实的那个男人不出轨可说是前呼后应,够前卫(不敢说下流,因为我敬老)。
当我们的言行举止和一些争论性的人物似曾相识的时候,为了替自己的行为找籍口,往往会下意识的把一些荒唐下流的行为合理化。这就是所谓的吾道不孤。
人在做,天在看呀!
张生:
比起老蔡的色情光碟,台湾阿扁把自己比喻为孙中山,为救国(台独)把钱汇到海外,这种厚颜无耻的程度,老蔡还是输了一大载。
祝安
在这水深火热的当儿, 还有这些没有头脑有政治立场的中央代表选出这样的党领袖,再来还要奢望党给他一个官职。。
天, 情何以堪。
In Europe and USA, even a mayor or a Minister found with a prostitute are obliged to give up politics, is MCA culture, not Chinese I hope, better or simply diff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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