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8日星期六

如果他有女儿

我中学班上有个同学与女朋友发生超友谊关系,搞大了人家肚子,女方不放过他,要他负责到底,所以他退学结婚养家去了。

今天看,他是强奸犯,先奸后娶,但那种情形下,他是勇于负责。

情侣情不自禁是特殊例子,强奸则绝大多是暴力侵犯,是严重犯罪,但YB沙布丁一视同仁,所以大错。

至于多少岁适婚,我相信是常识问题,不是道德问题。

不过再早也不是早到她还没有成长,说9岁就发育得像18岁,鬼才相信。

华人说,及笄而嫁,或破瓜之年,大概是15,16 岁,但早婚也普遍,红楼梦那些男男女女爱得要生要死,专家说,宝玉黛玉不过是12,13岁的毛头。

现实里也有,康熙大帝12岁就结婚,新娘是11岁,第二年就生仔。

现代人知道女孩生理未成熟,生育有危险,也剥夺了她受教育的机会,像我那位同学。

YB沙布丁如果有女儿,他当然不愿强奸犯做女婿,也不会在女儿9岁时把她嫁出去。

反对童婚,不是挑战道德,更不是挑战宗教,风俗,而是爱女儿,给她健康,给她教育。

不过,某些人在谈到这个课题时,隐隐约约都是从男人性欲的角度看,所以听来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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