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有法不依

首相改变初衷,宣布保留煽动法令。

虽然跟着大伙儿来反对“恶法”比较拉风,但是身为弱势小民,我想想还是留着它好。

废除做什么呢?让大家可以自由玩火吗?玩到最后谁遭殃?

经过1969年那阵惊吓之后,政府摆出这条法令,很能稳定人心,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后来看到贵为沙巴副首长的麦可丁在国会提到废除华校,立即遭到对付,被控上法庭,这又令人对公平执法有了很大的信心。

现在很遗憾,类似麦可丁的言论被人公开谈论,却没有像麦可丁那样受对付。

提控了不少人,却没有提控到点子上。

不是恨这条法令,而是恨为什么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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