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党宣布把它的中文译名定为伊斯兰党,理由是中国早已把回教定名为伊斯兰教。
回教党改名已不是第一次。早期用英文名简称PMIP , 华译泛马回教党。后来改为马来名简称PAS,华译回教党。对华文的译法该党向来并不关心,如今也许受到华社青睐,改个他们认为更恰当的名,或许可以改变形象,或许可以与华人套近乎,都是有趣的谈资。
不过,该党这么一改,可能引起一些人的错觉,以为今后“回教”两个字就不能用了。
有些传媒很快地就把喧闹不休的“回教法”改称“伊斯兰”法,虽然没错,却是没必要。如果要这么改下去,那么除了回教法、回教刑事法、还有回教堂、回教徒、回教国、以及回教历法、回教世界、回儒对话等等通通都得改了。
回教党有绝对的权利为党改名,它要追随中国的用法而摈弃本地用法,也是它的自由,但是关于整个回教文化的用语如何规范,却不是由一个政党说了算。
也就是说,除了回教党今后改称伊斯兰党之外,其他的用语应该保持不变,该怎么用就怎么用,习惯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符合汉语规范,不必跟着一个党起舞。
说到中国的用语,我发现有一个本地没见过的名词“阿訇”,是从事讲经传道的宗教人员,如果是回教堂的主持,就叫“教长阿訇”,查谷歌的译法,阿訇就是Imam,本人常识差,不知这个Imam本地的中文是怎样译的,也不知回教堂的主持叫什么,只知笼统的就叫宗教司。
根据维基百科,回教在历史上曾有不同的称谓,包括:天方教、大食教、清真教,回教、回回教 ,主要是指意,即指出它是来自天方的宗教,来自大食的宗教,回鹘人信仰的宗教,至清至真的宗,直到1956年才确定用译音“伊斯兰”,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定于一尊,其他名称仍然在用,譬如回教堂叫做清真寺而不叫伊斯兰寺,回教徒可食的食品称为清真食品而不叫伊斯兰食品。
回教堂在中国称为清真寺,或礼拜寺,或清修寺,或清净寺,或真教寺,或清教寺,都用上了个“寺”字,这点相当有趣,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从汉朝建立了第一所佛庙“白马寺”之后,这个“寺”就是佛教专用,连本土的道教和民间信仰都不用而用道观、神庙,但是回教的祈祷场所却用了“寺”字,还真与佛有缘。
回教特别受华社关心的是回教法和回教刑事法,特别是回教刑事法,因为刑罚有断手、削足,石刑,甚至斩首,所以也称之为断肢法,不过有人出于爱护回教,特地写文章为它辩护,认为以刑罚取名是在恶意地吓唬人。
联想到伊斯兰党长老聂阿兹说,回教刑事法并没有死刑,不必像小孩子见到鬼那么害怕。
会不会连长老也骗人?回教刑事法(音译为胡杜德)中规定的六大罪之中,通奸、抢劫罪都 有死刑。已婚男女通奸除了鞭笞之外,还要用石块击毙;杀人越货者处以斩首。斩首啊,难道不是死刑?难道不比鬼更可怕?
10 条评论:
在网络年代, 最好不要乱来卖弄倾销自己所谓的“知识”当是“大众常识” 。
http://www.zdic.net/zd/zi/ZdicE5ZdicAFZdicBA.htm
楼上的,你才班门弄斧了。
你带出的链接,正好证明张老前辈是对的。
政治人物的说话,那可当真。看看民政大姐的说词。今天反,明天支持。sekali yes sekali no,sudah biasalah.ini politik!haha
问候张老,11月了,还没有新文章?
张前辈,好久不见您的大作,甚念!
谢谢,我还好,一停笔就懒,还没懒够。
在 25-11-2011 东方名家-“《星洲》击倒《南洋》的秘辛”一文中得知前辈“龙体欠安”无法上阵
厮杀,以致《南洋》最终一蹶不振,“宝座”拱手让人。。。。。
不知前辈如今是否无恙?还望多多保重!
quilotine
有心。你说的是20多年前的事,我已经是生龙活虎了,现在也很好。
善!善!毕竟是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前辈您好!又是新的一年;感觉上,今年比往年快得多。不知是年纪大了(还是老了)?还是现实生活的摧残?总让人感觉懒散而提不起劲来。“一个马来西亚”“养牛丑闻”“一分钟司法公正”“乐龄红包”“贫寒援助金”“教父与军阀”“大衣风波”。。。让人目不暇给。。。。一句话就是累!
看到两句话欲与前辈分享:
如今学得乌龟法
该缩头时且缩头
又云: 随波逐流不靠岸
中流砥柱莫沉沦
前辈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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