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挪威人也高喊开铡

挪威人给一场连环恐袭事件吓坏了,回过神之后又愤怒了,高喊杀死他,杀死他!

不错,这是网民们的呐喊。网上民调显示八成网民赞成恢复死刑,把那个杀人魔处死,因为他已经不适合继续生活在人群中。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论东西,人同此心,都是有复仇心的动物。强压下去的复仇心,强装出来的慈悲心,事到临头之际,终于露出真性情。

 挪威自诩最尊重生命,最早废除死刑。1948年处决了最后一个死囚至今,已经超过一甲子。他们自豪得很,判断其他国家有没有人权的准则,就是有没有死刑。这次遭遇巨变,就原形毕露。

民众愤愤不平的的原因之一,竟就是因为太过尊重生命。


人们突然发现,在现行法律之下,那个杀人魔最多也只监禁21年。即使判到最高的21 年“极刑”,也可以在服刑三份之一即7年之后,每逢周末走出监狱寻快活。服刑三份之二即14 年之后,即可以假释出狱,过正常人的生活。

有人用平均法,21年除以76命,算出杀一个人只需坐牢105天,这么轻的刑法,难消人们心头之恨。

更令人顶不顺的,是挪威的监狱简直豪华得像是度假村,像星级酒店。这样的监狱,如果放在比较落后的地区,豪华监狱恐怕会成为杀人的诱因,那些走投无路的人可以放胆杀几个人,然后住进酒店去度假几年,出来之后又干一单,如此循环过一生,轻松快活。

人在万事顺遂的时候最容易唱高调。挪威人太幸福了,生活在人间天堂,不知人间疾苦,没有事到临头,可以轻易指责别人。希望他们遭此巨变之后,体会孔夫子那句老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你挪威人要过太平日子,其他国家的人民也要过太平日子。你挪威人不要横尸街头,  其他国家的人民也不要横尸街头。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挪威要出兵打别人的时候,先想想是不是真有必要。这个和平的小国,其实也不是善良之辈,不是“与世无争”而是长期跟着美国到处用兵。前时轰炸南联盟,打阿富汗,现在正在轰炸利比亚。

这次恐袭死了76人,当然可怕,但是在阿富汗因战争而死的无辜百姓,是76 的多少倍,很难计算。

死刑可以减少,但如果废除到零,而且对罪犯那么宽待,好像所有的人权都是为坏人而备,无辜受害者可以置之 不顾,那是矫枉过正。有些人罪无可逭,有些人罪不至死。我就认为偷运几克毒品的人,处以死刑是刑不当罪。被批评最没有人权的中国,前不久也修改了法律,把68种死刑减为55种,经济犯罪如赖昌星现在可以免死,但谋财害命就死有余辜。

还有,挪威与日本是当今捕鲸业发达的国家。挪威地处北海渔场,水产丰富,何必一定要违抗潮流去搞这种“野蛮的屠杀”?

5 条评论:

Lionel Gan 说...

挪威人遭遇劫难,如晴天霹雳,世界何处是天堂?人类的敌人还是自己,把天堂搞成地狱,人人好自为之了。

hoss 说...

无路→走无路

这次袭死了76人→这次袭死了76人

moot 说...

挪威政府还没发言说 :这是奇迹,但它发生了。

guilotine 说...

“治亂世,用重典”是定律,也是智慧;然而,“亂世”的定義如何鑑定却引人深思。在人類文明的進程中,多少次人民製造“亂世”以推翻昏君暴政?而在“亂世”中又創造出了多少名垂千古的英雄豪傑?
古代君王用“重典”,“保政權”多過“治國”;各種慘絕人寰的酷刑油然而生。刑具的設計千奇百怪,除了佩服“創意無限”之外,也把人類潛在的野蠻獸性暴露無遺!君王將惡法施加于政敵身上殺雞儆猴以保天下。經過千百年的演變,除了少數採用“原教旨主義”治國的保守國家外,今日相對比較“文明”的刑法都實行于一些民主國家;然而“酷刑”沒了,“惡法”仍在。
“剝奪他人性命”是野蠻和殘忍的!
寬容對待“剝奪他人性命”者卻是愚昧無知的!如何在“刑法”與“人權”之間取的平衡,考驗著現代人們的智慧。不可因“單一事件”而放棄朝向文明演變的進程;也不可對事件毫無反應,無動於衷。因此,有識之士是時候思考制定一套“普世律法”以讓世人遵循,以絕後患!

Yang 说...

您好,

我是来自芙蓉慕丽华师范学院的学员,我在这学期有一个科目是关于马华文学,读到您的其中一篇作品《读摆遗篇重下拜》。因此我想与您做个访谈,想了解与您有关的资料,来完成我的课业。希望张先生能够尽快回复,先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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