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每包起价70分,20支装卖到10元,成了一些报纸的头版头条,好像是大事件。
起价不是意外,早前副财长林祥才已经明示过,说是为了人民的健康着想,烟酒不是好东西。之后又透露只是小幅调高。
街上人说,起七毛仍是在消费能力之内,无法劝退烟枪。干吗不起到每包20元?那才有效。
政府当然可以让每包香烟卖到20元,甚至200元,但那是蛮干,万一吓着烟客怎么办?
为了人民健康是讲来听的,真正目的是增加岁收。每年到了预算案时节,当家的为了应付庞大官僚机构的用钱如流水,总得抓破头皮,掘地三尺寻找税源,找来找去,最容易下手又没有政治反弹的,仍然是烟和酒,这是两只下金蛋的鹅。
要怎样做到又漂亮又有实际利益,就是说,又受人民赞扬又能多收钱,是一种艺术 。
这里不免又要说旧事(老头子的特点是记得很久以前的事忘了早上的事),话说当年陈修信担任财政部长,在某次预算案中,消费品很多种起税,烟酒却不起,反对党当然不放过。财长说,不是不要起,是不能再起,因为前一年起得太多,消费量减少,国库税收反而减少,没达到增税的目的。
事情是旧了一些,道理却万古长青。
起税必须拿捏得恰到好处,小起没有肉,暴起吓退消费者,要agak agak.
可以说我们的“罪恶税”是起得有分寸的。想当年(唉,又当年)我开始学人家抽烟时,架上的香烟最贵的如骆驼牌、幸运牌是每包2元,其他的更便宜,都是来路货。
如今一晃五十年过去了,罪恶的香烟每包由2元卖到10元,不过是起五倍。反观没有罪恶的咖啡,每杯15分起到现在一块多,差不多起了十倍。
所以几乎每年我们都听到政府要打击罪恶的烟酒,几乎每年都听说起税,好像来势汹汹,实际上是假象。烟是起不多,倒是酒类确实起了很多。其他不是罪恶的消费品,起得更多。
政府反烟,不是来真的。万一真的全民戒烟,大事就不好了。
抽烟其实不算罪恶,喝酒才是罪恶。
凭什么这样说?就凭回教党的道德标准。在回教党执政的州,有禁止卖酒,没禁止卖烟,是证明之一。证明之二,是在回教党执政的州有大量的烟农,以种植烟草为生而不受干预。我国种植烟草最多的州是吉兰丹、登嘉楼、吉打、玻璃市,都是在回教党势力笼罩下的地方。
我们的香烟产业是一条龙,从种植到加工,烟厂里的工人有四、五千人,田里的烟农有二、三万 人,国库每年收入上亿。
每包香烟起价七毛就是要“向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宣战”吗?哈哈哈哈。
平时我们挖苦人家说:得了便宜又卖乖。政府掏了我们的腰包,还说是为了我们的健康,是典型的得了便宜又卖乖。
附录一段中国人对烟酒罪恶的游戏文字:
周恩来,无烟也无酒,活到七十一。
毛泽东,抽烟不喝酒,活到八十一。
邓小平,抽烟又喝酒,活到九十一。
张学良,吹赌嫖饮全,活到一零一。
(注:上述年龄都不准。周恩来是1898-1976,毛泽东是1893-1976, 邓小平是1904-1997,张学良是1901-2002)
4 条评论:
英相邱吉尔曾说:戒烟有何难?我已戒过好几次了!
这当然是一个笑话。我原本是一个烟民也好“杯中物”;偶尔三五成群到歌厅看“阿尼亚”载歌载舞。黄汤下肚,吞云吐雾;乐趣超越当年孟德公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意境!可是好景不常,三不五时就有人提醒说,烟酒乃罪恶之源,要加重税!午夜梦回,深感汗颜。竟然身处在政府合法管制下的”罪恶“之中而不自知?愈觉罪恶深重,断然戒之。从此与“罪恶”相忘于江湖!(前辈语-摘自“流花亭”)一年到头,却也省下不少银两。
可是大马的“罪恶”无处不在,想躲也躲不了!如今,槟州发生了归还“乐龄回馈金”事件让我寝食难安;却又心中暗喜。”难安“是因为”我们的“回教徒同胞”要过苦日子了!因为数年前有国家领导说过——“云顶”是大马主要的税务缴付公司,占了国家税收的大比例。还有,万能,大马彩,TOTO。。。。这下惨了!回教徒把所有“非清真”的收入还给政府,那么他们吃什么?
喜的是——这些钱也只有"非回教徒”可使用,这次还不发达?哈哈哈哈!
您好,我是罗玉萍。
我在做着一篇关于部落客的硕士论文。
想约你做个专访。
我的电邮:lyitphing@yahoo.com
请问您可以先电邮我吗?找不到您的邮址也。
谢谢您。
breathe and smile,
玉萍012-2655 246
guilotine
我真的说过那些话吗?想不起来了,记忆力真糟糕。
“相忘于江湖”是人生经验中的一种体会和感叹;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令人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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