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

大党舒服,小党叫苦

英国人在大声抱怨了,而且走上街头要求改变,因为选举制度不公平。

本来默默无闻的自民党领袖克莱格,电视辩论表现标青,一夕爆红成了人气大王,有人还以为他会成为英国的奥巴马呢,谁知选举结果很丧气,席位不增反减,比上届少了五席。所以他说:“很失望,选举制度太烂了。”

他是有理由发飚的。

他的自民党看似小党,其实不小,在此次选举中获得23%选票,如果照比例分配,在国会650席中应得145席,而实际上他只得57席,相差整百席,雪雪呼痛。

反观最大党保守党,得票36%,照比例只能分得227席,却实际得306席,在“半天吊”国会中主导大局。

可惜他们不是照得票比例分配,而是胜一票就赢到完。 你得100票我得99票,你赢了,我什么都没有,99票也作废。这99人的意向就如此抹杀了。

在同一个制度下竞选,为什么有人占便宜,有人吃大亏?

当然可以归咎小选区、简单多数票的制度,设计者的原意本来是就要偏帮大党,排除小党,不希望小党林立,所以“两党制”永远是那两党,第三党爬不起来。

现在吃亏的小党自民党要求改制,改为比例代表制, 占便宜的大党保守党则觉得在这个制度下很舒服,死活不依。

我们对英国有兴趣,因为他们很像我们,或者说,我们很像他们。我们的制度是抄他们的。他们小党的不平之鸣,也是我们的反对党不平之鸣。

历届选举都有不平之鸣,但是人们总喜欢引用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1969年的大选。

那一年,半岛国会104席改选(东马翌年才选),联盟得票只有48.41%,照比例分配应该只有50席而已,理论上政府应该倒台了。然而在现行制度下,它却得到66席,保住政权。当然,加上东马的席位,它不会倒。

简单多数票之所以不公平,因为会造成多数服从少数的怪民主。譬如一区三人角逐,两人各得30%,一人得40%胜出,尽管有60%的人不投他,也得承认他是代表。

记得台湾2000大选吗?连、宋共得票60%强,阿扁只得39.3%,十个人之中倒有六个反对他,却必须承认他是民选总统。

我们看大选,总是看席位数目,但是反对党总爱发表得票%。

席位不能反映民意,民意要看票数,但是有票不一定有席。

民意几时才能转换为席位?等着吧。英国人都等那么久了,我们急不来。英国的大党不愿改变,我们的大党难道会愿意吗?他们可舒服得很。

英国人等多久了?书本上说,他们是1429年就采用这个制度,差不多600年了。

我们是1955年采用,不到60年。不妨再等500年吧。

7 条评论:

匿名 说...

对执政的政党来说,民主永远是你民我主!既得利益永远保留!

hoss 说...

根据立论,标题《民主也是少数服从多数》和文中“因为会造成少数服从多数的怪民主”,似乎写反了。

匿名 说...

民主选举和华人专有的赌博“牌九”差不多。遇到相同的点数,就算庄家赢了。这叫“吃夹棍”。

但我们的选举除了出千之外,还可以靠吓···这又比牌九胜一筹。

这样赌下去500年还他赢···不信?我们赌一赌!呵呵

张木钦 说...

hoss何兄:
谢谢,是一时糊涂写错,原意是要写“多数服从少数”的,现在索性改为这个题。

C + C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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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LohSH 说...

每一个选举制都有它制订的背景和缺点。选票和席位往往不成正比。这或许是民主制度的瑕疵或不足吧。

虽然英国的制度让它出现了一个半天吊的国会,但是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英国人仍然尊重和接受选举的制度和结果,以民主法治的精神去解决他们面对选后的问题。

布朗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宣布为党为民为国的利益辞去首相职。

卡梅倫矢言和自民黨组成一个稳定的联合政府,克萊格也愿意搁置歧见和保守黨合作。他们所强调的都是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他们让我们看到领袖超然的泱泱君子风度。政权的替换是那么的自然平稳。

虽然克萊格对选举制有所不满,但是在现有的制度下,他却是造王者,不知他是否因为可当副首相而感到满意。

在200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布斯以271对266的选举人票击败戈尔中选为总统,可是投给布斯的选民的票却比给戈尔的少,比例是47.9对48.4。这是美国的制度。

奥巴马对麦克恩的选民得票率是52对46。一年后,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他的医改法案在国会里通过。重要的是他的计划不是为投票给他的52份选民而是全民而设的。那46加上另外2份的选民不会因为奥巴马的中选而输掉一切。关键在于中选的奥巴马能带领美国去到什么境界。

英国的大选也让我们看到英国人对生活前景的忧虑和他们坦然自若幽默的一面。

英国大选前夕,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评论说,英国人面临一个抉择:要选一个你认识的魔鬼(布朗),或一个不认识的魔鬼(卡梅倫),还是一个什么家伙的魔鬼(克萊格)。(The devil you know, or the devil you don’t know, or who the devil is)

民主选举固然会出现没人取得简单多数票而多数需服从少数的怪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姑且学学英国人的幽默,把胜选的人看成较小的魔鬼,然后期望他成为天使吧。

很不幸的,台湾人选出一个原以为是较小的魔鬼的阿扁,到头来却是个大魔头。美国和近代的英国还没出现这样的妖魔。

英国和美国让我们羡慕的是他们的人民对选举的期待。他们推崇的是希望的政治,不是恐惧的政治。纵使英国出现了一个半天吊的国会,我们也看不到丝毫的恐慌或恐惧,一切依法而行。

张老说得对,或许我们需要500年来跟上他们吧。

小针 说...

还是法国佬比较民主,用两轮投票,担保中选者获得超过50%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