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社会对女勇士很冷漠


上星期三的晚上,又是摩多攫夺匪干案,抢了手提袋就走。

年轻的女事主驾车直追,追进了不熟悉的黑暗小路,突然 到了路尽头,于是意外发生了。攫匪死了,女事主伤了。

警方很方便地援引误杀罪条款进行调查。

虽说国有国法,但这件事如此发展,总是令人心里极不舒坦。那位女士明明是受害者,结果却成了杀人疑犯。法律是这么无情和冷酷的吗?

不知警方是不是对所有死亡车祸都以“误杀”的思路来调查?

那位女事主年纪轻轻的也真勇敢,换作是我一定认栽了。我们可以绝对肯定她追匪的动机是为了取回失物,不是为了杀人,何况车祸意外是怎样致死的也很难说。其实我们都知道,在这个盗贼如毛治安失序的环境中,人人都是孤立无援的。发生了这种事,如果不靠自己,休想会有什么力量来保护,而靠自己就得冒险犯难,如果不是忍无可忍,很少人愿意这么做。

忍无可忍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不久之前也曾有一位女车主驾车追匪,跑错车道发生事故,不知结果如何。

过去也曾有愤怒的群众围捕攫夺匪并痛打一阵,换来的是警方的训诫:人民不可以把法律操在自己手中,应该交给执法单位去处理。

人民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自己冒险去追匪,而是希望让警方把匪徒绳之以法。

然而,执法的绩效如何?简单一句:抓不到贼。

如今不幸有人追匪失事了,警方立刻进入了“误杀”的思路,听了令人心寒。


多可怕的误杀罪!

这些年来不知有多少人遭到攫夺匪毒手,有人丧失生命,有人重伤残废,谁能在法律下还给他们一个公道?

犯罪的逍遥法外,受害者却落入法网。
但愿当局不会借这个不幸的事件严惩事主,借以彰显执法如山和法律神圣,来扳回面子!

那位勇敢的女士如今面对沉重的刑事罪,一定很孤单,而我们小市民都是可能的受害者,有点兔死狐悲。警方要如果执法,我们无权说什么,但是总该给女勇士送句温暖的话,否则社会人心未免太凉薄了。

可惜这些天社会是寂静无声的,什么妇女领袖、社会团体都视若无睹似的,事不关己似的,一任那位勇敢的女士自己去面对苦难,只有一个大专青总会出面情义相挺,说女事主无罪,不该受罚。

毕竟还是年轻人有血性。

11 条评论:

tongtong 说...

治安败坏,唯有自己顾自己。还有几多人会认同女勇士的举动?

匿名 说...

Very well said.

I been robbed twice and had reported to balai twice, but they didn't manage to catch the robbers. So at this point of time, the efficient to catch the robbers is 100% failure. And furthermore, who is going to compensate for the loss that i suffered? I think we all should stand up and offer help to that lady in one way or another.

Peter

xuezheng 说...

手握法律的没有发挥法律的功效;没有执法权的却误把把罪犯“绳之以法”。虽然大地众生静寂无言,心里却。。。。。,执法者无情冷酷?还是无能怯弱?

匿名 说...

明知 到处都是攫夺匪,为何偏去遇上?
明知 警方人手不足够,为何到处乱跑?
明知 钱包手袋身外物,为何穷追不舍?
明知 误杀罪名的可怕,为何不知回避?

······忍无可忍?······继续再忍!

yy 说...

勇敢的女士,你令执法者脸上无光,I support you.

匿名 说...

唉........!

匿名 说...

遇上没穿制服的攫夺匪当然是倒霉啦!但更多遇上的是那些穿着制服的勒索。遇到前者只能喊救命!穿制服的比较文明···只要求他多隆一下···事情就过去了。

遇见有制服的你只能屈服;

遇见没制服的你还能反抗。

虽然都属不幸但都要面对!

可悲

Jacaranda 说...

警察如果有用,這位女事主或許許多多的女性,就不會遭遇不幸事件。因為警察沒有用,
才激發女性自我保護的勇氣。

如果我遭搶劫,也會像這位女事主一樣,飛車將這些歹徒撞死。這些人渣留在這個世界,只有讓更多人受害。

匿名 说...

遇到麻烦遇到紧急关头···不能胆怯更别手软···女勇士是榜样。

匿名 说...

希望有人出来声援女勇士!
毕竟她是受害者!
无能的警方害无辜百姓受惊。。
还想加诸以误杀罪名?
真正岂有此理!!!

Mary

匿名 说...

是谁 把法律握在自己手中并加以耍弄?

是谁 宽容和包庇攫夺匪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