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伊斯兰不只叫伊斯兰

回教党宣布把它的中文译名定为伊斯兰党,理由是中国早已把回教定名为伊斯兰教。

回教党改名已不是第一次。早期用英文名简称PMIP , 华译泛马回教党。后来改为马来名简称PAS,华译回教党。对华文的译法该党向来并不关心,如今也许受到华社青睐,改个他们认为更恰当的名,或许可以改变形象,或许可以与华人套近乎,都是有趣的谈资。

不过,该党这么一改,可能引起一些人的错觉,以为今后“回教”两个字就不能用了。

有些传媒很快地就把喧闹不休的“回教法”改称“伊斯兰”法,虽然没错,却是没必要。如果要这么改下去,那么除了回教法、回教刑事法、还有回教堂、回教徒、回教国、以及回教历法、回教世界、回儒对话等等通通都得改了。

回教党有绝对的权利为党改名,它要追随中国的用法而摈弃本地用法,也是它的自由,但是关于整个回教文化的用语如何规范,却不是由一个政党说了算。

也就是说,除了回教党今后改称伊斯兰党之外,其他的用语应该保持不变,该怎么用就怎么用,习惯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符合汉语规范,不必跟着一个党起舞。

说到中国的用语,我发现有一个本地没见过的名词“阿訇”,是从事讲经传道的宗教人员,如果是回教堂的主持,就叫“教长阿訇”,查谷歌的译法,阿訇就是Imam,本人常识差,不知这个Imam本地的中文是怎样译的,也不知回教堂的主持叫什么,只知笼统的就叫宗教司。

根据维基百科,回教在历史上曾有不同的称谓,包括:天方教、大食教、清真教,回教、回回教 ,主要是指意,即指出它是来自天方的宗教,来自大食的宗教,回鹘人信仰的宗教,至清至真的宗,直到1956年才确定用译音“伊斯兰”,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定于一尊,其他名称仍然在用,譬如回教堂叫做清真寺而不叫伊斯兰寺,回教徒可食的食品称为清真食品而不叫伊斯兰食品。

回教堂在中国称为清真寺,或礼拜寺,或清修寺,或清净寺,或真教寺,或清教寺,都用上了个“寺”字,这点相当有趣,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从汉朝建立了第一所佛庙“白马寺”之后,这个“寺”就是佛教专用,连本土的道教和民间信仰都不用而用道观、神庙,但是回教的祈祷场所却用了“寺”字,还真与佛有缘。

回教特别受华社关心的是回教法和回教刑事法,特别是回教刑事法,因为刑罚有断手、削足,石刑,甚至斩首,所以也称之为断肢法,不过有人出于爱护回教,特地写文章为它辩护,认为以刑罚取名是在恶意地吓唬人。

联想到伊斯兰党长老聂阿兹说,回教刑事法并没有死刑,不必像小孩子见到鬼那么害怕。

会不会连长老也骗人?回教刑事法(音译为胡杜德)中规定的六大罪之中,通奸、抢劫罪都 有死刑。已婚男女通奸除了鞭笞之外,还要用石块击毙;杀人越货者处以斩首。斩首啊,难道不是死刑?难道不比鬼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