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淹没了生活。市井小民议论不休很自然,但政治工作者和媒体,总该有些不同吧。
看到一些媒体的大手笔,惊叹“董狐之笔”精神不死,还很鲜活,更有网民酸民把“人人得而诛之”的封建精神发挥到极致。
华人最推崇董狐之笔了,是对媒体最高期许和最诚挚的祝贺。
董狐之笔的特色,就是把道义责任和刑事责任混在一起,有道义责任就等于有刑事罪。
举个欠扁的例子吧。
美国司法部要没收刘特佐的财产,说是来自一马的非法钱,讼状提及一号官,因为一号官是一马顾问。
照说,到此即使刘某有刑事责任,一号官也不过是道义责任,不必陪刘某坐监,更别说刘某还没控刑事罪。
可是我们的政治人物,媒体,网民,酸民就抛出一号官是盗窃,偷盗国库的一连串指控。
谁也不敢说一号官没罪,但刑事罪总有个搜证和构建的过程,也就是目前忙着做的事,不论构建或构陷,这程序不能免,然后才交付法庭定罪,而不是董狐之笔判定。
这几天更热,在斋节月前夕连夜炒家,对当事人是折磨也是侮辱,过后只有努鲁说了公道话,敦达因也说了一句,这是一点程序正义,但华人瓜众却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罪有应得嘛。在他们心里,别说程序正义,连程序也可以不要,却要“法治”。
有位学者在凤凰论坛说了句令人伤心的话,质疑中国能向世界推销什么软实力。到处设孔子学院,如果推销的是孔家店那一套,在当今民主世界是不契合的。
我们这里倒是结合成怪胎了,相信罪有应得,相信人人得而诛之,一切正该如此,没有什么好辩的。
我也只不过是说一点刑事程序而已,就有人怒怼:贪污腐败明摆着,怎么你就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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