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星期一

选举制度没不公

我们熟悉的选举制度可能要改了,据说现有制度不公平。

何处不公平?改革委会举GE13为例,说国阵得票不过半,却以多数席位执政,所以要制订更有代表性的制度。

为什么不也举出GE14?现希联政府不也是得票不过半而执政的?

一种游戏,如果大家都有一半的机会就不是不公平。譬如以简单多数票获胜,一票定输赢,机会也是50对50.

改革最怕搞局部,更怕搞民粹,只想讨好部分人。

讲到代表制度,我们更要竖起耳朵来听,尤其是少数民族。

我们的选举制度最可贵的一点,是采用了共同代表制,共同名册(common roll ),每个议员背后都有各民族的支持票,这点约束了他的言行,不至于走极端。

英国在一些殖民地留下的制度,采取了种族代表制,种族名册(communal roll),贻害无穷 ,例如斯里兰卡在这制度下,多数族群僧伽罗人占尽优势,少数淡米尔长期遭到不公平待遇,演变为“淡米尔虎”分离运动。

英国人也采用这套在制度,虽然每次都有吃亏的政党高喊不公平,但终究没有改革。

英国与我们比较不同的,是划分选区依法行事而不随意,但选举结果也一样,有时候比我们的更离谱,2015大选就是明证。

不要一听到制度不公平就以为尽是我们在吃亏,别人在占便宜,想想我们也有得益,别太容易蠢血上冲。








1 条评论:

Fair仔 说...

馬來西亞是個選舉不公的國家,即便可以政權輪替也不代表公平。

魔鬼就存在在細節裡。

選舉委員會沒有一套明確透明的選區劃分標準,只有籠統模棱兩可的指引。

我們的選舉制度空有其表,並沒有像英國一樣把一人一票,盡可能均票精神的納入選舉法律中。
其它不說,就透明標準這點,公平與否就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