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份子又用汽车杀人了,这次发生在纽约,8人死亡。
类似事件太多了,也发生在伦敦,汉堡,巴黎各大名城,死伤无数,汽车显然被滥用成了杀人武器。
问一个欠扁的问题:既然汽车被滥用了,我们是应该打死驾车的,或者打烂汽车?
全世界都一样,作恶的司机该死,不是汽车该死。
枪支也一样,美国每年死于枪下的人数以万计,没有人说要要废枪,只是要控枪。控枪就是防止有问题的人如神经佬买枪,不是关掉枪店。
来到我们这里,逻辑就变了。汽车被滥用,废车;枪支被滥用,废枪。
法律被滥用,废法律。
说到正点了。由于茅草行动30年纪念,人们痛斥内安法令惨无人道之余,更指责现行的国安法令“更恶劣”,更应该废除。
年前菲律宾武装份子入侵沙巴,有百多人在这条“恶法”下被扣留,没人说什么,直到老马两名爱将以及净选盟主席玛利亚陈被扣留,社会才喧闹起来,要废除这条恶法之声四起。
这是不是说,法律对付外国武装份子我不关心,但是对付到我们的同道就不行,就成了恶法,就必须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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