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议员在国会提出30道关于1MDB问题被拒,一怒状告议长和国会。
我们还没有看过立法司法两个机构如何较劲,只能远望美国老的三权恶斗,现在戏来了。
法律外行人有很多奇想,如果法庭真的判了议长违宪会如何?是不是以后所有提问都不能拒绝?还有临时动议、个人法案,都能随意提出?
如果不要这些乱象发生,国会可以不可以立法禁止国会事务提到法庭去?
我们应该对立法机关比较有信心呢,还是应该对司法机关比较有信心?
法庭有时候也变成了民间斗争的工具,譬如当年巫统有人不满党选,告上法庭,结果庭判巫统为非法组织,后来巫统修改章程禁止党务上法庭。
马华梁陈斗争也把战场搬到法庭去。
不久前有一个华教团体也把纠纷提上法庭去缠斗。
把法庭当作斗争工具,其实无关信心,而是作践司法,浪费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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