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布丁现在出门,随身带着大叠国会文件,随时要证明他没有说过那些话。
他很认真,很在意媒体报道他说的这些话:
被强奸少女“可以”嫁给强奸犯。
被强奸少女“应该”嫁给强奸犯。
受害少女嫁给强奸犯,是解决社会问题的补救方法。
他喊冤叫屈,否认说过这些话,指责媒体断章取义。
我想,凡是骂过他的,不妨回头看有没有冤枉了他。
他在辩论中,主要是说明在回教法下少女的婚姻安排的种种,包括受害少女嫁给强奸犯的问题。
他对于嫁给强奸犯的安排的看法是肯定的,支持的,当然,也有先决条件,包括回教法庭的批准。
我们能还给他的公道是:这不是他的主张,不是他的创意,而是社会上已经存在的现象,他只是评论这个现象,而他的立场是支持的。
所以,媒体的报道与他说的,是有微妙的差别,但虽不中亦不远。
他也不能全怪媒体,因为他的国会同僚也猛烈批评他,难道那些议员也是断章取义?
应了有句老话: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很难洗脱这个“先奸后娶”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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