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炮制的新名词“盗贼国家”,听了很不舒服。
怎么突然间我就生活在一个 盗贼国家了?
用什么标准鉴定盗贼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盗贼的?
反对党这边说,应该成了皇家委员会调查一马,把每一分钱的去处都查出来。
执政党那边也说,应该成立皇家委员会 ,把土著金融案,炒外汇案查个清楚。
查吧,查吧,我都很想知道。
土著金融确实有25亿流去香港了,央行前高官慕勒披露炒外汇至少损失了100亿美元。
火箭阿祥对这两个大丑闻不是曾经尽过力吗?不是炮火连连,而且闹着要设皇委会的吗?
他说的盗贼,是指这些吗?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吗?
如今他转弯只谈后期的一马,不提前面的巨案。假假暴怒掩饰不了,阿祥是真的U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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