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阿祥状告新海峡时报和前锋报刊登假新闻。
所谓假新闻是指 阿祥与老马有个秘约,将来胜选了 ,拱慕克里兹为首相,阿祥自任副首相兼财长。
其实爆料的是火箭前副主席东姑阿兹,媒体只是刊登。
一般上,要告必然告爆料者,媒体则是共同答辩人,但这回阿祥只告媒体,不去碰东姑。
不满意就告上法庭是文明的行为,应该欢迎。想当年阿祥年轻气盛,喜欢纠众当街焚烧报纸,十分暴力。
当年被焚烧的南洋商报的回应是一篇社论,告诉阿祥传媒的座右铭是:事实神圣,评论自由。
你可以来纠正事实,不可来干预言论。
很高兴看到阿祥这回用这句话来教训新海峡时报和五度山。
还有一句要告诉阿祥的传人,新闻自由是包括刊登和不刊登的自由。
传媒面对压力或利诱时,该登的还是要登,不该登的还是不登。
不刊登是新闻自由的重要成份,不是官做大了,放个屁也有新闻价值,发出来的文宣非登不可,不登就暴跳如雷,兴师问罪,那是践踏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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