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建立起来的一马招牌,变成一个令人讪笑的符号。
从创意到推展到充实内容,花的钱该是数以“b”计 。
砸招牌的力道出奇的猛,形成国际大合唱,里应外合。
老美显得最热心,但从来不信山姆大叔做事是为了别人的利益。
谁不喜欢这个招牌?老马。他说了,“一马”是抄袭反对党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口号。
冲着这一点,就该对它另眼相看了。
若说“一马”不好,难道“我大民族万岁”更好?
如今再也没看到人们笑盈盈伸出食指 比划。
当初不知谁想到的馊主意,比了这个手势。
据知,对人伸出食指没礼貌,何况洋人说这是accusing finger. 难怪日后指控不断,原来是犯了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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